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 雪 通讯员 李杨智)4月11日,区公安局联合区林业局对依法收缴的一批中华蟾蜍进行放生。
据了解,区公安局盘龙派出所民警夜间巡逻时,在龙王村4组抓获2名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收缴41只活体蟾蜍,随后将嫌疑人及查获的蟾蜍移交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经鉴定,查获的蟾蜍系两栖纲无尾目蟾蜍科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生命体征正常,具备野外生存条件。
为确保野生中华蟾蜍不受二次伤害,民警当即联系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寻找附近适宜中华蟾蜍生存的山林,将其放归自然。
目前,2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蟾蜍是多种害虫的天敌,也是农作物的保护卫士,与麻雀、壁虎、青蛙、蛇类等收录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警提醒:野生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有关线索,警民携手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