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新莲 通讯员 徐 颖)区法院昨日消息,由该院工作人员办理并撰写的张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入选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五批)。
该案件具体内容为张某与刘某长期因家庭琐事争吵,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小女儿小婷因受家庭环境影响不愿上学,张某夫妇对此持放任态度,相关部门多次上门劝说无果。
区法院了解这一情况后,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夫妇俩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小婷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向相关部门发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协同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帮助小婷重返校园。
“本案系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通过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典型案例。”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父母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国家致力于为未成年人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提供保障和支持,司法机关有对不当家庭教育行为进行干预的义务。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妥善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