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文杰)昨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上半年,我区持续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整治非法捕捞行为,出动执法人员422人次、执法车辆75辆次,查获涉渔普通行政处罚案件11件、简易行政处罚案件7件,行政处罚2.88万元。
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专项行动中,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与四川省隆昌市、泸县开展违规垂钓专项行动、春雷行动、零点行动、禁钓期联动、五一长江禁渔专项行动等,检查涉渔市场18家、水产品销售经营店48家、渔具经营店52家,累计收缴违法违规网具、钓具、电捕鱼器160件(套、张、竿)、销毁三无船舶1艘,完成生态磋商赔偿案件6起。
在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中,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检查涉渔餐饮场所31家次、涉渔市场18家次、水产品销售店48家次、水产养殖户20家次,查处1起养鱼场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案、1起引进市外水产苗种未经检疫案。
在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行动中,区农业农村委定期巡查水产养殖场所,重点检查重点品种水产养殖场、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查处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禁用药品等违法行为,共检查水产养殖场20家,发放水产养殖类宣传资料和“明白纸”500份。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多方位宣传禁渔区、禁渔期、渔业和水域生态资源保护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渔禁捕的知晓率、参与率,巩固禁捕工作成果,维护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