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廖国颖 通讯员 李明刚)近日,荣昌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现场查获非法电鱼工具3套,渔获物净重约30斤。
日前,区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盘龙派出所、荣隆派出所民警在象鼻河巡逻时,发现河边有人影窜动,不时闪烁着微弱灯光,遂上前查看情况。发现3名男子正在河中利用电瓶电鱼,岸边另有2名男子在拾取渔获物,当即对5人实施抓捕。另外1名嫌疑人提前离开,后民警将其传唤到案。
6名犯罪嫌疑人交代,近来发现荣隆镇葛桥社区象鼻河水量减少,捕鱼较为容易,虽然知晓禁渔相关规定,但为满足口腹之欲还是冒险而为,不料被民警当场抓获,后悔不已。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