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新莲 通讯员 李小玲)近日,随着双方当事人在协调笔录上签名捺印,一起因不服交通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纠纷,在区法院行政庭法官与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专职调解员的联动调处下成功化解,协同联动实质解纷的成效又一次得到展现。
今年5月起,在区法院倡导推动下,区委政法委设立的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式进入实体化试运行阶段。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区便民矛盾纠纷解决中心(区法院第二办公区),主要负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事前法律咨询工作、复议机关委托的行政争议调处工作、区法院诉前委派或诉中委托的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等。
在区法院的业务指导下,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自试运行以来,接受群众及行政机关来访咨询13次,与区司法局共同联动化解进入复议程序的行政纠纷3件,与区法院联动化解行政纠纷5件,党委领导,政府、法、检协同联动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在荣昌已初步形成,并初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