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大减轻购房压力,商贷办理时限大幅缩短,新政策着实给我们带来了大福利!”8月17日上午10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昌分中心(下称“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窗口,成功办理全市首笔“商贷购房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业务后,市民李先生与妻子赖女士对享受到该政策红利赞不绝口。
李先生夫妻口中的“新政策”,指8月11日重庆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为更有力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或改善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通知》在缴存人家庭租房自住、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租房,老旧小区改造等7个方面制定了支持政策,“支持商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便是支持政策之一。
“近段时间,由于首付款问题,我们一直在两套房之间犹豫不决。没想到遇到新政策出台,我们果断购买了心仪房子。”困扰多日的问题迎刃而解,李先生夫妇喜笑颜开。
原来,李先生夫妇相中了某小区的洋房,面对真金白银的50多万首付款,夫妻俩犯了难,正打算降低预期值选择30多万首付款的高层套房时,不曾想《通知》为夫妻俩送来纾难解困“及时雨”。
得知《通知》出台,李先生立即联系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详细介绍家庭实际情况、咨询政策享受事宜。获悉自己符合“支持商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政策享受条件后,他当即联系开发商确认购买,并于8月16日缴纳定金,和开发商签订相关手续代办协议,当天即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8月17日一大早,李先生与妻子携带身份证前往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不到1小时便完成了申请、复核、审批等业务办理,收到了住房公积金热线发来的“公积金直付开发商银行账户”转账信息。
两天时间就解决了心头难,夫妻俩喜不自胜。
“《通知》出台以前,公积金缴存人须历经缴纳定金、签订合同、自筹首付款、办理购房合同备案、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手续等购房流程,待银行完成审查审批手续放款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前后时间大概需要1个月。”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负责人钟竞介绍。
如今《通知》对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我市相关提取政策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这意味着公积金缴存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资金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相关楼盘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即由以前的“先付后取”优化调整为“即取即付”,不仅减轻职工购房压力,办理时间最短可缩减至2天。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政策,只适用于职工购买重庆范围的新建住房且申请商业按揭贷款,二手房、全款购房、重庆市外购房都不适用。办理完成‘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业务’后,若公积金缴存人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须先会同开发商及时退回提取资金后,方可办理备案撤销手续。”钟竞提醒。
融媒体中心记者 蒋坤红 通讯员 曾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