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荣昌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强化政治担当,广泛宣传引导,夯实工作基础,构筑工作新格局,各项工作往实里抓、往细里做,以有形之魂、有感之举、有效之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推动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政治责任,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力”
加强党的领导,夯实民族工作组织保障。区委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民族工作全过程。成立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区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全区民族工作,推动解决民族工作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明确目标责任,构建民族工作新格局。结合荣昌特点和实际,制定了荣昌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统筹协调,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民族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健全工作网络,夯实民族工作合力。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了民族工作“区—镇街(部门)—村(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把民族事务融入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一体推进,形成主体在区、延伸到镇(部门)、落实到村(社区)、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
做到五个纳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民族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计划,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政绩考察,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二、深化教育引导,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力”
深入学习强理论武装。全区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从战略全局高度把握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
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重要内容,深化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采取党校主体班、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各级民族工作干部教育培训。
着力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开展“大走访、大谈心”活动,广泛走访各族群众,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通过“小院+”、微讲堂、各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中华传统文化传播和现代文明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深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利用代表人士座谈会、“小院+”“赶场日”等平台和载体,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群、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等,大力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携手共建新荣昌”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各族群众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国家意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做实融合发展,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感召力”
精准实施民族发展项目。凝心聚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顺应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根据我区少数民族大散居、小聚居的特点,坚持各族群众平等相待、公平普惠、共建共享的原则,高位规划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确保各族群众平等享受基础设施建设,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平等享受产业发展支持和帮助,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民族发展资金,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实际,安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统筹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改善聚居少数民族群众人居环境。着力把推进少数民族群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助力乡村振兴的切入点,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相对聚居村(社区),实地走访、个别访谈、座谈交流,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形成《荣昌区少数民族群众人居环境调研报告》,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整合资金,大力实施少数民族群众相对聚居镇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其人居环境水平,极大增强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铸牢共同体意识。
推进各民族群众融合融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新载体,建立镇街、村(社区)干部结对联系制度、先进示范制度,开展“美丽村庄”“美丽庭院”“道德家庭”“文明家庭”“团结示范家庭”等评选,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族群众深度融居,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互嵌,形成家园共建、福祉共享、文化共创、情感共融的命运共同体。
切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全面落实“来时有人问、政策有人讲、就业有人帮、困难有人解、纠纷有人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来荣求学、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切实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服务站作用,协调解决就业创业、证照办理、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条件让城市流动少数民族同辖区居民交流融合、和睦相处,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来得了、留得住、能融合。通过用心用情的服务工作,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和政府的温暖,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衡量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