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 丹 通讯员 金成琛)近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四川省隆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泸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交通执法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川渝两地交通执法机构协作,巩固和扩大川渝两地执法联勤联动和交流合作成果。
根据协议,荣昌、隆昌、泸县交通执法部门将在搭建交流平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三方面加强协作。
在搭建交流平台方面,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及管理制度交流、开展执法业务交流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联勤联动的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方面,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建立跨省协查机制、建立执法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打击,最大限度防范、查处违法行为;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方面,对交界路段因恶劣气候、危险化学品泄漏、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情况,造成交通中断且影响对方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的,采取相应措施协同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