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文杰)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区54条河流(含高升桥水库)将全面禁钓。
禁钓范围为全区天然河流水域,包括濑溪河干流、新峰河、白云溪、珠溪河、清流河干流等在内的54条天然河流。
禁钓期间具体有哪些要求?在全市规定的十年禁渔区内,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作业;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毒鱼药品;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高价售卖,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禁止自用船、货船等水上交通工具或浮动设施放置电捕鱼器、网具等捕捞渔具。
需要注意的是,在禁钓时间以外,市民在垂钓时也仅限一人一杆不超过双钩,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以及爆炸多钩、滚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禁止将钓获的野生鱼进行交易,有交易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违法捕捞作业行为,可拨打电话110、4677819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