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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4日

成渝两地职工医保 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 雪 通讯员 李春燕)区医保局传来消息,3月1日起,成渝两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参保人在荣昌及成都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可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医保退休认定。针对累计年限不达标、单建统筹参保人员等特殊情况,成渝两地还分别设置按当地政策补缴的相关条款,鼓励参保人补缴后享受成渝年限互认的惠民政策。

例如,张女士在荣昌参加了8年职工医保,后又转入成都某地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在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成都认可张女士在荣昌8年的缴费年限,反之亦然。若张女士在成都实际缴纳10年职工医保,又在重庆实际缴纳10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叠,累计满20年。两地实际缴纳年限相同,那么张女士可以自愿选择在重庆或成都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这项政策打破了地区间的医保壁垒,为人才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也是在全国率先实现省际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具有创新带动作用。”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全面落实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政策,进一步惠及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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