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要求,帮助广大新市民、青年人等灵活就业群体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家庭基本住房问题,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重庆成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之一,于2021年出台了《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并在全市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
二、试点缴存对象
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律师、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职工,仍应按现行单位在职职工相关政策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缴存方式
按月缴存2024—A:非多子女家庭月缴3847元,缴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月缴4616元,缴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20万元。
一次性缴存2024—A:非多子女家庭一次性缴25000元,存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一次性缴30000元,存满12个月,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贷120万元。
自由缴存2024—A:月缴存金额达6838元且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月缴存金额达3004元且连续缴存满24个月(含)的,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获得贷款100万元;属于多子女家庭,月缴存金额达3604元,连续缴存达24个月(含)以上,个人最高可获得贷款6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的,最高可获得贷款120万元。
四、政策优点
灵活缴存、定期利率:缴存方式灵活,缴存资金按年利率1.5%计息。
免缴个税、政府补贴:缴存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可获得0.6%的缴存补贴。
低息贷款、轻松购房:购房首付两成起,最高可贷120万,利率最低2.35%,最长可贷30年!
自由提取、租房无忧:缴存期间,租赁住房可以提取,也可自由退出。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可贷100万元;属于多子女家庭的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可贷120万元。首套住房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2.3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2.85%;第二套住房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2.7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325%。如贷款100万元,贷款30年,按年利率2.85%,等额本息方式还款计算与商贷相比最高可节省贷款利息约22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
首先,您需要登录“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自助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然后,根据您自身需要,选择按月缴存、一次性缴存或自由缴存。最后,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受托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按照所选择的缴款方式按时缴款即可。
七、住房公积金提取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在贷款前可以提取用于租赁住房,也可以自由取用,但是提取后会影响贷款额度,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贷款利益,建议最好不要随意取用。另外,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受托银行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八、新旧政策衔接
(一)贷款政策衔接
1.自2024年6月7日起,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均按调整后政策享有贷款权益。
2.2024年6月7日前,已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调整后的起贷期限、存贷比享有贷款权益。
3.2024年6月7日前,已选择按月缴存使用产品的,可结合自身实际办理缴存期数变更,变更后连续缴存期数不少于12个月(含)。按月缴存产品已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并获得贷款资格后,未办理缴存期数变更的,我中心仍将按原代扣协议发起扣款,扣款失败且累计欠缴三个月的,将停止扣款,贷款资格不受影响。
(二)补贴政策衔接
1.自2024年6月7日起,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存使用产品的,均按调整后政策享有缴存补贴。
2.2024年6月7日前,已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存使用产品,且按月缴存使用产品未办理缴存期数变更的,仍需按原协议约定的期数缴满后,方可享有缴存补贴。
(三)提取政策衔接
新政策实施后,提取政策和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不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有关政策解答
1.问:本次政策变动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答:为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我中心根据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产品进行优化升级。按月缴存使用产品的起贷期限由连续缴存满24个月缩短为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一次性缴存使用产品的起贷期限由资金存储满24个月缩短为存储满12个月(含),按月缴存产品和一次性缴存产品的贷款倍数由13.715倍提高到20倍,自由缴存产品的贷款倍数由4.5倍提高到9倍。
2.问:我原来选择了按月缴存老产品(或一次性缴存老产品),目前已缴满12个月还没到24个月(资金已存满12个月还没到24个月),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
3.问:我原来选择的按月缴存老产品(或一次性缴存老产品),缴存期限为24个月,现还未缴满12个月,需缴满12个月还是需要按原协议缴满24个月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需缴满12个月(含)即可获得贷款资格,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问:我原来选择的按月缴存老产品(或一次性缴存老产品),目前已缴满24个月(资金已存满24个月),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缴存期已达24个月且获得贷款资格的,可按照新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调整后的贷款倍数执行,具体额度可登录重庆公积金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额度试算功能模块测算。
5.问:我现在选择按月缴存新产品,缴存期数为16期,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按月缴存新产品需按协议缴满16个月,即可获得贷款资格,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问:起贷期限缩短为12个月后,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答:此次政策将原按月缴存产品和一次性缴存产品的起贷期限从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含),将按月缴存产品和一次性缴存产品的贷款倍数由13.715倍提高到20倍,自由缴存产品的贷款倍数由4.5倍提高到9倍。在原缴存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提前获得贷款资格,贷款额度由缴存金额和缴存期限决定。
例一:张三原已选择按月缴存2022—A产品,每月缴存2000元,约定缴存24个月,缴存期满预计可贷34万元,新产品发布后,张三若已缴存满12个月(含),则可立即获得贷款资格,根据缴存金额预计可贷26万元,若缴存人想要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可继续按月缴存至18个月,即可获得50万元贷款额度。
例二:李四原已选择按月缴存2022—A产品,每月缴存1200元,已缴存满24个月且已获得贷款资格,预计可贷20.5万元。新产品发布前,李四可选择按原产品规则申请贷款;也可待新产品发布后,按新产品规则申请贷款,预计可贷金额将提高至44.4万元。
例三:王五原已选择一次性缴存2022—A产品,一次性存入了2万元,存储满24个月预计可贷27万元。新产品发布后,王五若存储时间已满12个月(含),则可立即获得贷款资格,根据缴存金额预计可贷40万元。
例四:赵六原已选择按月缴存2022—A产品,每月缴存2500元,约定缴存24个月,缴存期满预计可贷约43万元。新产品发布后,赵六若已缴存满12个月(含),则可立即获得贷款资格,根据缴存金额预计可贷约32.5万元。如果赵六认为32.5万元已能满足购房贷款需求,不想再继续缴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①产品缩期。新产品发布后,将同时发布产品缩期模块,赵六通过该模块可将缴存期限缩短,最低不得低于12个月。②停止缴存。赵六不再在扣款账户上存入资金,累计欠缴3期及以上,中心不再扣款,在赵六不发生提取的情形下,贷款资格一直保留。如赵六不按上述两种方式办理,中心将根据原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继续扣款,直到扣满24期。
7.问:我现在是否可以按新政策选择灵活缴存产品?
答:可以。已于2024年6月7日上线灵活缴存新产品,新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我中心现有渠道办理产品选择业务。
8.问:我原来选择的按月缴存产品(或一次性缴存产品)已缴满12个月尚未缴满24个月,现已获得贷款资格,超出12个月的缴存资金可以提取吗?
答:不可以,按月缴存产品缴存人发放贷款后,可使用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按月冲还应偿还贷款本息或按月约定提取,也可以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一次性缴存产品缴存人发放贷款后,只能使用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按月冲还应偿还贷款本息或按月约定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