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文杰)近日,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从今日起,昌元、昌州城区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
通告指出,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具体包括成渝城际铁路—统升路—万福路—昌州工业园区片—迎宾大道(南段)—城南大道(含荣昌永生会馆、荣昌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成渝铁路—高新区工业园区片区—永荣总医院—虹桥社区服务中心—工人村片区—香国大道(含拓新·香国城和玖阳·海棠新城)—成渝高速—金科·礼悦东方项目部—廖家坝—杜家坝片区—G348成渝城际铁路合围及合围外200米内区域。
此外,禁放区域外的这些区域或场所同样禁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洞、高铁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